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加快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有关标志性成果的研究,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就有关研究内容面向全校师生予以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研究主题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围绕“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理论与实务”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
二、研究选题
(一)理论篇
1.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程
2.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涵及价值研究
3.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研究
4.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
5.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建设研究
6.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载体与方法研究
7.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二)实务篇
8.高校各民族学生融合育人模式研究
9.高校预科班办学模式优化研究
10.师生共同体构建与民族团结教育研究(主体角度)
11.成长发展共同体构建与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客体角度)
12.情感文化共同体构建与民族团结教育研究(介体角度)
13.安全保障共同体构建与民族团结教育研究(环体角度)
三、项目申报
1.凡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鼓励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积极申报,鼓励辅导员工作室集中攻关,提升自身理论和实践研究能力。
2.有意申报者请填写《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于4月15日前发送至szzx@chd.edu.cn。
四、项目立项
1.本次研究选题为指定性选题,不能更改,原则上每个研究选题立项1个。
2.思创中心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3.学校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项目资助标准对研究选题给予整体性支持,根据专家意见和研究内容对每个选题给予0.3万-0.5万的经费支持,并为每个立项项目制作立项证书。
五、项目结项
1.研究项目结题要求为研究报告,理论篇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5万字(个别选题可1万字左右),实务篇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低于2万字,结题时间为2022年8月。
2.思创中心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思创中心办公室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联系人及电话:朱先前,61105125。
学生工作部(处)
思创中心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