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交通运输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管理,更好的发挥网络服务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本中心和长安大学信息与网络管理处共同制定了本条例。
第二章 中心网站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系统的要求,设置软件的系统运行及操作环境。
第三条 系统运行环境及操作环境参数设定后,如工作需要进行改动时,由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并做好相应数据的备份与记录后方可实施改动。
第四条 服务器及其外设、终端,专机专用,非指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改变专机的用途。
第五条 各终端需要安装工具软件时,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并由管理人员协助安装。
第六条 管理人员不得在非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随意增、删、查、改数据。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维护操作时要作详尽记录。如:要登记好操作的时间,操作的内容等。
第七条 管理人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网站的服务器进行操作。
第八条 对网站进行修改的时候需得在本地修改后能正常运行,在修改前要对网站文件做好备份后,方可进入服务器对网站文件进行修改。
第三章 中心网站系统运行制度
第九条 每天在网站几个区域块检视,不同浏览器查看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第十条 每天定时运行启动后台的搜索功能,保证平台每天的信息数据的更新。
第十一条 定期对平台搜索地址进行更新,以保证搜索功能的完善。
第十二条 及时的做好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工作。
第十三条 定期对平台的垃圾信息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定期对平台上的友情链接进行核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十五条 定期做好对平台信息的核对与更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本中心和长安大学信息与网络管理处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