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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验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30】

为了规范和加强实习实验经费的管理,确保实习实验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实习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中心各类学生的教学实习和实验。

一、分配原则

实习实验教学经费包括教学设备费和教学实习实验费,是保证实习实验教学的基本经费。教学设备费是更新和添置实验室应开教学实验项目所需仪器设备、软件的费用,用于教学仪器设备、软件的购置、制造、运杂及安装等开支;教学实习实验费是保证按教学计划开设的教学实验项目正常进行的经常性费用,包括实验消耗费和教学设备维修费。

二、实习实验费的分配与管理

实习实验费原则上只用于保证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实习实验正常进行的维持费,对于不承担这类实验任务的实验室不予分配。实习实验费分为实习实验消耗费和教学设备维修费。

1、实习实验消耗费。用于实习实验的经常性消耗,使用范围包括:

1实验教学试样毛坯料购置及加工费支付;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实验装置的消耗材料;

3实验记录用纸张、印刷等费用;

4网络实验教学用之软件、硬件的购置和更换;

5实验室办公用品;

6劳动保护用品;

2、教学设备维修费。主要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修理,不包括科研及大型设备的保养维修费用。设备维修费的经费指标由中心实验室统一使用。

三、教学设备费的分配与管理

教学设备费分为常规设备费和专项设备费两部分。常规设备费主要用于维持、更新和添置实验室日常应开教学实习实验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专项设备费主要用于学校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教学实验室建设、更新实验技术、扩大实验套数、新开实验所需的设备购置。

1、常规设备费。由中心依据实习实验教学所需设备的轻重缓急制订计划,经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国资管理处备案执行。

2、专项设备费。由中心依据专项设备费使用范围,报学校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对申报项目审批立项。

四、经费使用规定

1、实习实验经费一般情况下需要制定计划,每学期一次。因特殊情况未列入计划的但需要购置的仪器或材料,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可以购买。

2、按采购计划购入的仪器、软件和材料需按学校规定进行验收,属于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还要登记建账;一般材料也要按照中心规定领取和购置。

3、购置无计划的材料或仪器设备,价值在500 元以上,需说明用途,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购入,并按规定登记验收所购物品。

4、材料购入后,要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再办领用手续;所购材料必须要有正规发票,才可以报销,发票的记入内容要和购入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等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5、采购各类实验耗材涉及到政府统一采购或集中采购要求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执行。

6、经费报销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7、每学期结束后,实验室保管员要将实习实验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学校进行公示,确保实习实验经费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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