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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制度
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09-07-15】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

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开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科研服

务和对外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特根据《高等学校实验

室工作规程》和长安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制

度。 

1)  实验室面向本校学生和教工开放。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为定时开放(面向本科生)和预约

开放(面向课题研究)。 

2)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课题指南。从事课题研究的院内师生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开放申

请。  在定时开放时间内,我校本科生可直接进入实验室。

3)  从事课题研究的师生须填写开放课题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在中心存档,一份由下

属各实验室存档。

4)  从事课题研究的开放申请需由中心下设所属实验室主任同意后,预约安排实验时间,方

可进入实验室。

5)  参加实验的学生按照确定的实验方案、进度、实验室时间及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在实验室

进行实验。

6)   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并须实验室有人值班,实验室值班人员应明确实验

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制,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仪器设

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7)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明确实验的目的,有完整的实验计划(包括实验名称、实验

目的、实验步骤、实验方法等)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教师和学生不得随便拆卸仪器设备,不得

随便移动电源线、插座。如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实验值班人员,采取

恰当措施。 

8)实验在室开放基金支持下完成,开放基金用于指导教师、实验室值班人员的值班补助及

辅助材料的购买。 

9)学生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支持下完成实验。 

10)学生在实验完成实验后,须提交实验成果或实验报告。

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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