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适应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的“当年选拔、当年派出”(保留公派出国身份资格一年)选派政策,确保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人选成功录取,学校自2009年下半年起,将对我校青年骨干教师拟出国研修人员提前选送到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进行外语水平达标培训。现就此次培训工作选派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教师的基本条件 应是我校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来校工作至少满2年(含2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建筑学、人文社科、基础学科等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且拟计划在2010年10月―2011年12月期间出国研修。 二、培训机构和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工作由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承担,培训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须脱产一学期。 三、培训指标 本次培训学校计划选派20人参加,暂不向各学院(系)下达分配指标,欢迎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教师本人须填写《长安大学拟出国研修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依据教师本人申请,提出拟选派参加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达标培训教师名单,并在教师本人所填写的申请表相应栏目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7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依据申报人员情况,经审核,确定最终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4、选派青年骨干教师拟出国研修人员参加外语培训是我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工程的配套措施,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教师选派,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人 事 处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