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通知,现将申报2009年度陕西省专利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本省境内的单位拥有的中国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省专利奖: (一)2008年12月30日之前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发明技术水平高,近年来在本省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 (四)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应一致; (五)优先申报通过专利运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以及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二、奖项设立 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三、申报程序 预申报本年度省专利奖的项目,请发明人将专利授权及其应用有关材料尽快交科技处奖励办,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准备其他完整申报材料上报。 申报材料必须翔实、准确。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 请于2009年6月8日前先将专利授权及其应用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奖励办,审核通过后再准备全部申报材料(全套申报材料含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项目照片二张,照片以A4格式彩色打印或将彩色照片粘贴,与申报书一起装订),申报书可从陕西省知识产权网(www.snipo.gov.cn)下载。完整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6月11日。 申报陕西省专利奖的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应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电话:029-88319795)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实用新型专利应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出具的法律状态及新颖性检索报告。 药品生产专利权人应在申报书中附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及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获得新药证书的须提供新药证书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82334118,82334116 E-mail:kjcgk@chd.edu.cn 二○○九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