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
发布人:冯振刚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817 |
一、实验室所配置的各类仪器设备均属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学校;不得因其购置经费来源不同而作为集体和个人所有或私自进行处理。 二、仪器设备实行帐、卡管理制度。实验室应按要求建立仪器设备分户帐和管理卡片,并至少每年核对帐、物、卡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的调出、报废及帐务变更应报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维修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 四、各类仪器设备要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标定。使用、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 五、为了充分发挥效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校内实行“专管共用”。凡跨系、跨学科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都应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计划,由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进行安排使用。 六、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验室保管员对本室仪器设备负保管责任,任何人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移动或借出。仪器设备借用、借出应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