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形成一流本科教育,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长安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长大教〔2018〕312 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本科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学校制定了《2019年长安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请各系部参照立项指南,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2019年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我校2019年本科教学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八个方面:(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二)专业建设;(三)新工科建设;(四)课程建设;(五)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六)教学团队建设;(七)教学管理方式与方法改革;(八)自由探讨项目。有关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2019年建设计划等见“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认真学习研究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高[2016]2号”、“教高[2018]2号”和“长大教〔2018〕312 号”文件精神,按照“立项指南”的内容和要求,立足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际和长远的发展,从项目建设的科学性、整体性、系统性出发,加强统筹规划,强化项目建设的纵向延续和项目间的横向融合,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
2.各系部要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评估等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结合本系部教学改革规划,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申报工作。
3.各系部的建设项目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建设目标清晰明确,有实际效果,预期成效有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二是建设计划安排切实可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三是建设计划要有继承性,要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和建设成果;四是建设计划要有可持续性,能够分步实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明确,各阶段任务有明确完成时间点。
4.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相应的专家组织,对“项目申报书”(附件2)进行严格审核,控制数量,择优推荐,并加强项目查重,避免一题多报或重复资助。
5.“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中的“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按照附件4的要求进行申报,学科竞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详见后续安排,此项内容不参加本次申报。
三、工作安排
1.请各系部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长安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及有关佐证材料报校本部综合办公室22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yxyjw@chd.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形成2019年长安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3.2018年各学院(系)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双一流”引导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2019年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4.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项经费确定经费分配方案并下达各单位。相关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学科竞赛计划项目”联系人:王博, 83135160,82334604
考试改革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李小蓉, 83135160,82334108
其余项目联系人: 周姗姗, 83135160,82334604
外国语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