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并附目录;
(五)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附件材料中;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采纳证明或结项证明;学术译著(文)须附原著(文)1份;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整篇中文翻译;
(六)申报参评材料需A4纸幅双面打印。
五、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初审,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1、《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汇总表》1份、《承诺确认书》1份,电子版发送到skc4859@163.com;
2、申报成果2份(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2套,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不再退回;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文2篇),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份且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原件审核后,可退回。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