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行动计划》及《长安大学人文社科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2009年度专著出版项目资助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著要求
1 、学术水平高,学术思想新颖。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理论方面有突破,对我校学科发展有较强支撑。
3 、专著出版原则上仅资助在“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经济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是著作第一完成人,且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 、申请者已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
3 、编著、教材、译著、论文集、工具书类、一般科普读物以及曾获其他渠道出版资助的专著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类型及要求
1 、出版资助项目分为全额资助项目和差额资助项目两类。
2 、资助项目经费在出版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条款,采用转账方式拨付。
3 、获准资助的专著原则上要在两个月内签订出版合同。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者需填写《长安大学人文社科学术专著资助项目申请表、活页》,并附以下材料:书稿“前言”,目录(含三级提纲)及参考文献。其中,申请表一式一份,活页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申请表和活页单独装订。
2 、目前已完成的书稿内容打印稿一份。
3 、申请者可附上能反映书稿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情况、相关课题资助、成果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具体推荐意见,以及与有关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
四、申请的受理
专著资助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