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鲜明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全面展示新时代研究生风采,学校特举办长安大学“长安十二时辰”第三届研究生摄影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古人赋予了十二时辰美妙的名称,而长大人也将赋予十二时辰独特的意义。本次摄影大赛以长大人的十二时辰为摄影主题,旨在展现出日升月落、循环往复的每一天当中,属于长大人的故事。
二、活动内容
“长安十二时辰”摄影作品征集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4月06日-4月14日
作品评选时间:4月18日-4月21日
结果公示时间:4月24日-4月26日
四、活动负责单位
主办:校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人文学院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
五、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六、参赛方式
本次征集比赛的形式为个人赛,参赛作品须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由各学院研科协负责。
所有参赛作品须以个人参赛为准,个人作品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交学院,压缩包需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内附①报名表(附表1),命名为学号+姓名+报名表;②参赛照片,照片以学号+姓名+阿拉伯数字命名(数字从1始,最多6张)。
各学院负责人将选手参赛作品压缩包和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长安十二时辰”摄影大赛征集+学院)作为邮件附件,最晚于4月14日18:00前发至官方邮箱:xykx@chd.edu.cn。
七、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内涵丰富;
2.所拍内容契合“长安十二时辰”主题,展现你眼中的长安大学十二时辰以及你赋予长安十二时辰的独特意义;
3.照片数量不多于6张;
4.“长安十二时辰”应在长安大学校园里取景;
5.作品提交应确保文件命名格式无误。
(二)格式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B。作品可进行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八、作品评审
活动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以评委老师评审为主、专业学生代表为辅、网络投票加成的方式评定奖项。(评选细则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九、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最佳人气奖若干名,并颁发奖品及证书。
十、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要保证真实、原创,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出版或发表的作品不可参赛,应征作品不退还,凡涉及侵权行为,后果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比赛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主办方有权不予评选;凡入选的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研究生工作部
人文学院
2023年4月6日
附件1:长安大学“长安十二时辰”第三届研究生摄影大赛报名表.docx附件2:长安大学“长安十二时辰”第三届研究生摄影大赛汇总表.docx附件3:长安大学“长安十二时辰”第三届研究生摄影大赛打分参考表.docx附件4:长安大学“长安十二时辰”第三届研究生摄影大赛打分表.docx附件5:长安大学“长安十二时辰”第三届研究生摄影大赛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