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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校区“鸿翔园”示范性园区开放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721信息来源:长安大学学生工作部

北校区“鸿翔园”示范性园区已完成设施设备调试、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根据“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安排,计划于2024年7月1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试运行。

一、开放时间

每日8:30—22:30开放,若有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二、开放区域 

开放场地

基本功能

容纳人数

开放对象

党员活动室

配备多功能触屏一体机,可用于党团活动、会议培训、学业辅导等。

20

面向单位开放,暂时不面向个人开放

多功能研讨室

可用于会议研讨、就业指导、学业辅导、小型文艺活动等。

24

面向单位开放,空闲时用于学生自习

多功能厅

配备投影大屏设备及音响设备,可用于沙龙讲座、会议培训、党团活动等。

35

面向单位开放,空闲时用于学生自习

会客室

会客室内置多功能触屏一体机,可用于会客、小型会议、面试、谈话等。

10

面向单位开放,暂时不用于学生自习

面试室

设置可活动的空间隔断,可用于面试、会客、谈话等。

8

面向单位开放,暂时不用于学生自习

心理咨询室

承担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

-

暂不开放

宣泄室

配备专业宣泄设施,专门用于情绪宣泄。

-

面向单位或个人开放

公共自习区

(一、二层)

配备桌椅、沙发等,作为学生日常学习等使用。

100

用于学生日常学习


三、场地申请

场地申请时段:8:30—11:30/12:00—14:00/14:30—17:30/19:00—22:30

场地申请方式:单位使用活动场地一般提前3天申请,在微信小程序“我在长大”的“场馆预约”模块提交场地预约申请,预约审核通过后,使用前到“鸿翔园”园区管理办公室由工作人员协调相关事宜。

四、注意事项

1.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与申请主题无关或者违规违法的活动;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2.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活动场地内张贴难以清除的宣传标语;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单位或个人清除污渍,有必要时修复墙面或设施设备表面。

3.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活动场地内大声喧哗;若确需使用音响设备,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4.单位或个人应爱护活动场地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5.单位使用活动场地后,及时清洁场地、归位物品,并报告管理人员;个人使用活动场地时,不得提前占座,离开时须带走个人物品及垃圾。

6.部分功能室空闲时供学生自习使用,若有其他活动安排时,个人应予以配合。

试运行期间,若有建议意见及时向管理人员反馈。

 

学生社区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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