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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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16信息来源:长安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系)、民族预科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工程,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考风建设,以考风正学风、以学风促考风,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6月-7月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牢纪律底线,树立诚信考风

二、主要内容

1.开展考纪学习宣传。各学院(系)要组织学生系统、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长安大学学生管理一般规定》《长安大学考试违规学生成绩认定及学籍处理管理办法》《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度,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明界限、畏红线、守底线,增强学生遵规守纪的意识和自觉。

2.加强考前诚信教育。各学院(系)要教育引导学生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深刻认识到“诚信乃立身之本”以及“以诚为本,以信立人”是一名合格大学生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通过组织学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维护“诚信、文明、公平、公正”的考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浓厚氛围。

3.学生骨干亮明身份。鼓励各学院(系)采取多种方式推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在考试中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考老师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干部的榜样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广大同学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各学院(系)要结合学工部发放的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案例汇编,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警示教育,使学生知晓考试违纪的后果和代价,引导学生明规矩、知戒惧,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

5.深入践行“一线规则”。学院(系)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班主任、思政班主任要践行“一线规则”,深入学生、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课堂、深入考场,全面了解学生出勤、听课、学习、备考等情况,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面临的问题困惑,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认真备考、诚信考试。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考风是校风、学风的重要体现。加强考风建设,对于维护教育公平、培养合格人才、创建优良校风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聚焦活动主题,精心设计育人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协同育人,务求实效。各学院(系)要牢固树立“三全育人”工作理念,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思政班主任等育人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他们在学业指导、考风考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学生骨干在学业帮扶中的朋辈互助作用;积极与家长沟通联系,凝聚家校共育合力。

3.守正创新,加强宣传。院(系)要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创新理念思路,创新形式载体,通过专题学习、主题班会、晚点名/周见面、知识竞赛、网络文化作品、海报宣传、倡议书等多种方式抓实考风考纪教育。要注重总结宣传,及时留存活动开展中的资料,凝练并宣传在“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创建优良考风学风的浓厚氛围。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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