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引领带动我院师生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我院地质工程系2021级全体党员于2024年5月11日在长安大学太白实习基地大会议室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本次学习会由2021级辅导员杨海城老师领学,太白实习基地教师代表孙巍锋老师、2021级辅导员王润涵老师参加会议。
学习会现场
会议上,杨海城老师从《条例》简介、历次修订情况及其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展开介绍,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说明,并重点结合学生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解读。他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定该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杨海城老师进行领学
在学习交流环节,教师代表孙巍锋老师首先进行发言,他强调,学生党员要树牢责任意识、底线意识、纪律意识,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围绕“是什么?学什么?怎么学?”学习《条例》,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纪牢记于心。
孙巍锋老师发言
接下来,学生党员代表陈鹏发言,他表示,身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活中与同学们互帮互助,学习上与同学们共同进步,配合老师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本次实习任务。
学生代表陈鹏发言
会议最后,杨海城老师对会议内容做了总结。本次学习会,对于每位党员的自我认识、自我提升、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领会《条例》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供图供稿:陈晓龙 张薇 审核:杨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