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作者:李永平 浏览:30
在零售供应链中,零售商普遍采用灵活的“采购承诺合同”,即给上游供应商承诺一个最低采购的数量(也称为最低采购数量合同)。这种合同具有以下优势:一是零售商可以灵活应对需求不确定性,在需求激增时临时增加采购,避免库存风险;二是给予供应商一定数量的确定性订单保障,有利于供应商提前组织生产、保障供应渠道稳定。这是一种在采购方、供应方之间能够平衡利益、广为推崇的模式,被视为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尤其是在供应商面临融资需求时,此类来自大型零售企业的采购承诺合同(保障性订单),可以为供应商从银行处获取“订单融资”授信提供便利。
近日,中心史金召老师的研究成果发现,当供应商除了传统的产量决策,还需要进行减排/绿色投资决策时,零售商的采购承诺合同的价值将发生变化。该合同被理论证明仍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可实现供应链双方收益的帕累托优化),但对于供应商的碳减排效果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单位产品减排量和总减排量将发生下降)。这对于双碳目标下,核心企业(大型零售商)带动广大中小型供应商实现协同减排是不利的,因此需要重新审视零售企业采购承诺合同的价值。由此,研究提出了所谓“带有减排目标的采购承诺合同”,可以实现供应链经济-环境效益的协同改善,为大型零售企业在双碳目标下的采购管理提供新思路。
相关成果于2022年10月在线发表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上,链接:https://doi.org/10.1016/j.ijpe.2022.10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