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汽车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长大汽车〔2021〕8号),经2023年4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详见公告栏。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陈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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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