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任实施细则》和《汽车学院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查,现有3位同志符合五级副教授申报条件、10位同志符合六级副教授申报条件、5位同志符合八级讲师申报条件、14位同志符合九级讲师申报条件、3位同志符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五级申报条件、4位同志符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申报条件、2位同志符合工程师八级申报条件、4位同志符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九级申报条件。现将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申报材料在学院307办公室进行展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陈光琦
联系电话: 029-82334473
邮箱:qchxybgs@chd.edu.cn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