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长安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长大学〔2021〕163号)有关精神,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学院本科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晁谦等175名同学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候选人,任勇鑫等286名同学为二等国家助学金候选人(详见附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9-61105419
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汽车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