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的评奖要求以及《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经过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小组评选,现拟决定耿骁等83名同学获得学业优秀奖,王付伟等52名同学或团队获得校园贡献奖,名单详见附件一,对名单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9-61105419
邮 箱:1714050121@qq.com
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