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21-202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长大团发〔2022〕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民主推荐、学院团委评选、学院党委审核通过,拟推荐17个先进集体和277个优秀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委提出。
邮箱:chdlijinlei@chd.edu.cn
附件:汽车学院共青团评选推荐结果.docx
共青团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