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和学校《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现对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和研究生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导师中开展廉洁从教教育,严禁收礼敛财
各学院要对导师开展廉洁从教教育,增强导师的廉洁自律意识,要求导师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提倡导师和研究生用文明节俭的方式欢度“双节”,导师不得收受研究生的月饼、鲜花等礼品或各种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发生接受研究生的请吃等行为。
二、做好研究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严禁向导师送礼
积极引导研究生通过适当方式向导师表达感谢和敬意,不得借“双节”向导师送月饼、鲜花等礼品,坚决制止向导师送各种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请导师吃饭等行为的发生。
研究生院/研工部将配合学校纪委认真履行导师和研究生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