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鼓励探索,激励创新,全面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对象为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科研工作者(包含离退休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17年人文社科成果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和成果普及奖。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优先考虑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
(二)评审流程。
人文社科成果奖励评审流程分为评前公示、网络评审、会议终审和评后公示。
(三)评审组织。
省教育厅成立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和省上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奖励委员会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负责本届评奖组织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奖励委员会裁定。
四、工作安排
(一)评奖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陕西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合作研究人员应与成果中的完成作者一致,一般不超过5人。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3.奖项推荐条件
(1)推荐奖项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①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②论文奖;
③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④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①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②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③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④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⑤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书》)一式两份;
(2)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样书两份(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原件一份(奖励委员会审核后即退回)、复印件两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全文两份;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佐证材料需要原件(奖励委员会审核后即退回)。附件材料要有目录,请按照附件2、3、4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统一附在《推荐书》后。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幅面)。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同《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附件5)、《承诺确认书》(附件6)一并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到skc4859@163.com。
3.汇总后的推荐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将由社科处在校园门户公示5日。本次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申报系统为http://kygl.sneducloud.com(“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社科处将向公示后无异议的成果完成人发放登陆账号和密码,成果完成人须在2017年5月2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4.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校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审核的成果名单将于省教育厅官网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的成果将进入评审环节。
社会科学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