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附属中学2017年中招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审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长安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直系初中应届毕业子女。
二、审核程序
1、初中应届毕业子女可从附中领取或自行下载附件1《西安市2017年中招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审查表》并认真填写,在初中毕业学校审查签字并盖章,提供父(母)校园卡、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户口本只复印首页、户主页以及学生本人页),交由长安大学附属中学审核、盖章;同时需要提供长安大学人事处出具的职工证明(由附中统一代办)。
2、附属中学审查盖章后,将审查表和证明材料交长安大学人事处审核、盖章;经监察处签署意见、盖章后,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在长安大学附中网站、长安大学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附中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证明材料报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审核、盖章,汇总报市教育局备案;
5、市教育局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7年中招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信息库。
三、附中具体安排
集中办理时间:4月20日-4月24日(周日除外) 8:00-11:30 14:10-17:30
审核验证地点:附属中学教导处
联系电话:82334658张老师
四、特别提示
未按时参加验证的子弟,将不能进入2017年西安市中招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信息库,在中招录取时不能享受高校教职工子女优惠政策。
请校属各单位公文管理员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职工,尤其是其子女在长安大学附中之外的初中就读的教职工。请各位相关子弟家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办理,逾期无法补办!
长安大学附属中学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