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度教育部科研统计工作安排,结合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年度总结工作,现开展2016年度人文社科科研统计及向全校征集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育部科研统计
1、统计范围
(1)论文、著作及研究报告
2016年我校教师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含专著、编著/教材、译著、工具书/参考书、白皮书/发展报告、科普读物、古籍整理、电子出版物等)以及提交给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注:研究/咨询报告必须注明是否被采纳,被采纳的报告需附采纳证明复印件一份,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社科管理信息化平台“研究报告”模块)。
(2)科研项目
2016年我校教师以长安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准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16年我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3) 科研获奖
2016年我校教师以长安大学为第一单位荣获的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2016年无省部级报奖计划,此项不需填写)。
(4)学术交流
2016年我校各单位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情况:
①“举办会议数据模板”(限科研秘书填写),表格需填报2016年度学院主办、承办的国内、国际(两岸)会议情况。
②“参加会议数据模板”(限科研人员填写),表格需填报2016年度科研人员参加的国内、国际(两岸)会议情况。
③“学术交流数据模板”(限科研秘书填写),表格需汇总2016年度学院举办、参加各类国内、国际(两岸)学术交流情况。
2、需报送的单位及研究机构
(1)各文科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系)。
(2)省级基地及校属研究机构:
省级基地:长安大学综合运输经济管理研究中心、长安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陕西省文化产业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校属研究机构:出版科学研究所、文献资源研究所、教育技术研究所、学生教育与发展研究中心。
挂靠在各二级学院的其他校属研究机构,统计工作归口所在学院。
3、其他注意事项
(1)本年度统计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请各位老师由学校信息门户登录“社科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社科平台”)填报所需内容。已举办或参加的会议数据、学术交流数据及研究机构数据仍需线下填写(见附件一)。
(2)个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学院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首次登陆“社科平台”的老师请先完善个人信息,所有标红色星号的项目均为必填内容,成果录入之后必须在“社科平台”中对各类成果依托项目进行关联操作(项目、成果录入及关联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二)。
(3)个人通过“社科平台”提交的各类统计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完整,否则将造成内容无法保存。个人录入信息完整、无误的,请学院科研秘书在“社科平台”予以审核通过,并将签字盖章的“2016年度人文社科统计报表承诺确认书”(在附件一内)报送至社科处,附件一其他表格电子版(经核对完整无误后)发送至skc4859@163.com。
4、2017年度学术会议计划(科研秘书填写)
根据《长安大学科研业务会议管理暂行办法》(长大科〔2016〕227号),2017年拟举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专指科研会议非教学类)的单位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
(1)拟举办或承办全国和地方性学术会议
填写《长安大学举办全国和地方性学术会议申报表》(附件三),同时报送会议相关材料(申报表下有材料详单)。申报单位需办理会签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手续后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kc4859@163.com。
(2)拟举办或承办国际(两岸)学术会议
填写《长安大学举办国际(两岸)学术会议申报表》(附件四)和《国际(两岸)会议计划表》(附件五),同时报送会议相关材料(申报表下有材料详单),且在会议举办前至少3个月向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进行正式申报,由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统一向教育部国际司申请办理报批手续。
申报单位需办理会签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手续后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kc4859@163.com。
电子版同时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gjhzbgs@chd.edu.cn,联系电话:82334156,联系人:王东。
二、关于全校性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征集
为了全面展示我校2016年度人文社科研究发展基本情况,争取我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数据的完整性,做好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年度总结工作,特向全校征集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
1、征集对象
校属各单位,主要是理工学院及校属各行政部门(因文科学院已参与统计)。
2、征集成果
2016年度被SSCI、A&HCI、ISSHP收录论文;发表在《求是》、《光明日报》理论版(2500字以上);被《新华文摘》全文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收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学术观点摘编;CSSCI来源期刊论文。
3、报送材料及方式
(1)报送材料
填写附件六,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有检索或收录请提供检索证明扫描件,成果为CSSCI来源期刊论文请提供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勾画本人论文)。
(2)请本人于2016年12月19日前将附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kc4859@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姓名、论文类型,无需网上填报。
统计工作事关重大,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是我校人文社科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各项总结的重要参考数据,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统计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人文社科统计动员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