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7号)、《长安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长大教[2010]119号)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和数量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
本次教改项目分为专项、重点、一般三类,项目层次分为本科和继续教育。专项项目说明如下:
“双创”教育专项: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省教育厅决定以“双创”教育为专题确立5项左右(不占学校指标),研究周期至2017年底。专项项目统筹安排、单独评定,由省教育厅资助。
(三)立项数量
1、对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报3项,行政部门1项。申报时请注明“重点”和“一般”。
2、对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项目数量不限,行政部门限报1项。
3、本次申报校级立项与省级立项同时进行,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鼓励跨校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6、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7、鼓励各单位结合我校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办学特色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行选题申报。
8、已获得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可以继续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9、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其中由学校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数不得少于学校申报限额的70%。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申报是校级立项与省级立项同时进行,申报单位须填写《长安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按A4纸规格整理,双面印刷。
(二)支撑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以便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报书”一致,单独成册。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三)申报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并在每个档案袋正面贴上《长安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的首页。档案袋背面注明袋内材料的名称及数量。所有上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五、时间安排
(一)请各系部组织填写《长安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长安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外国语学院教务办,电子版发送至wyxyjw@chd.edu.cn。
(二)请各系部于2016年12月21日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联系人:赵彬
电话:83135061(渭水)82334604(本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