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优质、便捷的服务,经与中国银行协调,现再次为未申请中国银行借记卡及公务卡的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需要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在职职工,下载并填写《长安大学办理借记卡名单》,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本部门办卡人员信息汇总表(格式同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3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16号窗口。
银行将借记卡办理完成后,由计划财务处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放。借记卡发放后,请收到借记卡的教职工持卡到中国银行激活(激活后方可使用),便于报账使用。
2、需要办理中国银行公务卡的在职职工,到中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前台或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大厅16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中国银行信用卡个人申请表》及《风险提示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本部门办卡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中国银行信用卡个人申请表》《风险提示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3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16号窗口。计划财务处将申请资料统一交由银行办理,公务卡由银行统一邮寄至教职工个人手中。
3、已办理中国银行公务卡的在职职工,如需要提升信用额度的,下载并填写《公务卡增额申请表》,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务卡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本部门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格式同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务卡正反面复印件于9月3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16号窗口,计划财务处将统一交由银行办理。
联系电话:82334818
附件:1.《长安大学办理借记卡名单》
2.《公务卡增额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