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三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要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立规矩,明红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 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提倡广大师生员工用文明节俭的方式欢度“三节”,老师不得收受学生的月饼、鲜花等礼品,学生不得向老师赠送月饼、鲜花等礼品。
三、 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三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三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快查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节日期间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电话:82334044,举报信箱:jwb@chd.edu.cn。
附件: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纪委办、监察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