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6]21号)文件,学校已下发通知从3月1日起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相关要求。
为不影响各单位及科研项目正常办理经费报销事宜,请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尽快到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办理公务卡。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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