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异地就医参保职工:
校医院医保办定于2016年2月29日—4月15日收集报销异地就医人员慢性病和特检特治费用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
1. 异地就医登记表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和卡号)。
4. 慢性病就诊卡复印件。
5. 异地就医首诊病历。
6. 药费发票报销联(如发票上无购药明细需提供购药处方,化验费,特检费还需提供报告单)。
7. 特殊治疗(如: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药、肿瘤放化疗等)需提供就诊医院的治疗计划。
8. 发票按就诊时间顺序黏贴。
9.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装入纸质档案袋按时交到校医院医保办。过时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62630084
人事处 校医院 离退休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