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5〕11号《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须对相关直系亲属参加高考事项例行报备,要求如下:
1.我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中有参加长安大学2016年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请下载附表一《长安大学2016年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参加高考事项说明(副处级及以上)》,认真填写后于3月3日前送达招生办。
2.各单位请统计本单位所有2016年正式职工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信息(附表二:直系亲属高考基本情况汇总表),按单位统一汇总后于3月3日前电子版发送至zsb@chd.edu.cn邮箱,纸质版盖章后送达招办备案,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在学校2016年所有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环节主动回避,不参与选拔评审、考试考务等各类相关招生工作。
教育部教学厅〔2015〕11号《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dh/201512/20151222/1515078961.html
附件:《关于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相关事项报告说明的通知》(含附表一附表二)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