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办理职称证书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办公室通知2013年认定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见附件1、2),核实好批文字号和授予时间,填写《中级职称证书信息表》或《高级职称证书信息表》(见附件3、4),在填写“从事专业”时请参考《长安大学学科设置表》(见附件)。上交一张免冠2寸彩照报各单位办公室(在照片背面写清所在单位和姓名)。
请各单位办公室老师将汇总好的《信息表》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21日前将《信息表》纸质版和照片送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邮箱:rschjsk@chd.edu.cn。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82334138
二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doc | 附件二 符合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 附件三 长安大学中级职称证办理基本信息表.xls | 附件四 长安大学高级职称证办理基本信息表.xls | 长安大学学科设置.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