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各位车主:
2013年度停车证已经到期,公安处准备集中办理2014年度停车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14年元月8日至21日(双休日不休息)。
上午8:10——11:30; 下午2:10——4:30。
二、办证地点:公安处治安科、东院保卫科、西院保卫科、渭水保卫科。
三、办证要求:为建立校园办证车辆电子信息库,本次车辆办证时使用 高拍仪对办证车辆相关证件 进行拍照留存复核,提供相关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办证。
(一)教职工、学生及外聘人员车辆办理停车证须携带 车辆行驶证和校园卡;车主为配偶姓名的车辆还需携带结婚证。
(二)教职工父母、子女的车辆办证时须携带 车辆行驶证、校园卡和能证明身份关系的有效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三)送货车辆及与校属单位业务往来密切的单位车辆办理停车证的,须携带 车辆行驶证和校属单位证明,办证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办证收取的费用为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停车费用,共计12个月。收取标准按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车辆归属以行驶证记载的车主姓名、校园卡、工资号或学号为准; 校外无关车辆不予办证。
(三)本次对在 集中办证期限内办理停车证的 本校公车和教职工第一辆车免费提供电子识别设备,其他车辆收取 100 元电子识别设备费用。
(四)A类停车证白天可在各校区通行、停放,不能在各校区过夜停放; 持A类停车证的车辆在各校区超时过夜停放,车辆出门时智能管理系统自动计时并提醒交费后放行。A类停车证统一到校本部北院公安处治安科办理,其他校区不办理。原则上只给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工、教职工父母或子女、在校学生、本校公车、学校聘用人员以及给校属单位送货车辆办理。
(五)B类停车证白天可在各校区通行、停放;夜间可在办证的相应校区过夜停放。B类停车证的车主以车辆过夜停放地为准,到相应校区保卫科办理。原则上只给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教职工父母或子女、在校学生、本校公车以及学校聘用人员的车辆办理。
(六) 办理新证时请交回旧证,逾期未办理新证的车辆进门领卡,出门时计时收取停车费用。
(七)学校准备启用校门智能车辆管理系统,需要给所有办证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安装 蓝牙远距离电子识别标签。办证后的车辆进出校门时智能系统 自动识别车辆并放行。办理停车证时,车主须将车辆开到相应校区的办证地点,由公安处的工作人员统一安装并现场激活蓝牙电子标签。
1、在公安处治安科办证的车主请将车停放在 北院教学主楼西侧南北道路车位上安装蓝牙电子标签。
2、在校本部东院保卫科办证的车主请将车停放在 东院行政办公楼附近车位上安装蓝牙电子标签。
3、在校本部西院保卫科办证的车主请将车停放在 西院三号公寓和五号公寓之间空地上安装蓝牙电子标签。
(八)因渭水校区、北院教学区和西院教学区未安装电子识别设备,还需给所有办证车辆前挡风玻璃上
粘贴 2014 年圆形纸质车贴式停车证,
公安处已免费备有静电贴,还请各位车主积极配合。
公 安 处
2014年元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