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把这项工作落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学院决定,把作为学院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年终业绩津贴发放办法(试行)》及《<学院年终业绩津贴发放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讨论稿)》下发各系、室征求意见,要求各系、室务必将这两个文件周知每一位教职员工。各系、室意见和建议于9月23日前集中汇总到学院办公室。具体要求:
1、 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
2、 意见和建议要具体,针对某一条、某一款,甚至某一点;
3、 每一条意见和建议请充分阐明理由。
同时,学院把《长安大学关于二级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及津贴分配的指导意见》下发各单位认真学习。
外国语学院
2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