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适应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的“当年选拔、当年派出”(保留公派出国身份资格一年)选派政策,确保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成功录取,学校将继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拟出国研修人员到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进行外语水平达标培训。现就此次培训工作选派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教师的基本条件
应是我校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来校工作至少满3年(含3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建筑学、外语、艺术类等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 已拿到国外邀请函,计划在2013年7月—2015年7月期间出国研修,且之前未被派往西外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工作由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承担,培训时间为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脱产一学期。
三、培训指标
本次培训学校计划选派25人参加,暂不向各学院(系)下达分配指标,欢迎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教师本人须填写《长安大学拟出国研修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依据教师本人申请,严格审核后,选拔出符合条件的拟参加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达标培训教师名单,并在教师本人所填写的申请表相应栏目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另外,还须对本学院(系)申报教师进行排序,填写排序后《长安大学
学院拟出国研修教师外语培训申报人员一览表》,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
rschjsk@chd.edu.cn)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依据各学院(系)申报人员情况,经审核,确定最终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4、选派青年骨干教师拟出国研修人员参加外语培训是我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工程的配套措施,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教师选派,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