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
我校高层住宅楼家庭户口地址变更工作已圆满完成。为加快解决我校人户分离问题,规范户籍管理,方便广大教职工,学校于12月17日开始为新高层住宅楼集体户住户办理立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户对象:
新建8栋高层住户:长安路住宅区2区高层9号楼、2区高层11号楼、2区高层13号楼、2区高层15号楼、3区高层10号楼、3区高层11号楼;校本部西院高层01号楼、崇业路北院高层16号楼等8栋楼学校集体户口住户。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2012年12月17日—20日,请高层住宅楼办理立户的教工将照片、户籍卡及立户申请书(见附件)交到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一层公安处户籍室。所有立户人员需准备一寸黑白或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没有照片的住户,尽快安排家人按照要求照相,并将本人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希望广大教职员工和住户积极支持配合,以便我们顺利完成该项工作,更快更好的为大家服务。
附:立户申请书
公 安 处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