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截止2012年12月31日,达到陕西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申报不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且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报相应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截止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不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详见2012年8月20日《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12年8月20日12:00—2012年10月21日24:00, 职称评审系统将在10月21日24:00关闭,之后不再受理个人更改要求。
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仍实行纸质打印填报,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20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咨询电话:82334137)。
四、高校教师讲师职务由学院(系、部)根据有关文件组织推荐评审,评审通过后,将《评审表》(一式三份)报学校职改办存档。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陕西省有关文件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务必填写免试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1、10月17日,学校下发《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送审代表作;
2、10月17日至10月21日,各单位布置职称工作。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评审表》(高校教师系列网上填报生成打印;非高校教师系列纸质打印填报)、《申报简表》(高校教师系列网上自动生成打印;非高校教师系列纸质打印填报)、《科研工作量计算表》、《长安大学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向所在单位上报个人申报材料。同时,各单位统一收取职称评审申报人须交纳的相关费用,将本单位《2012年度拟评审职称人员名单一览表》(表样见附件)报人事处(专职辅导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者的申报材料报学工部);
3、10月22日至26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场确认);
4、10月27日至11月2日,校职改领导小组依据岗位设置情况下达岗位晋升数;各单位推荐晋升人员并填写推荐意见(教师系列须完成网上录入与提交);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部、实管处等单位对推荐晋升人员的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核;申报人提交在相应表格栏内加盖公章后的最终《评审表》一式三份;
5、11月3日,各单位公开展览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材料;
6、11月4日至7日,学校学科评议组开会进行评议;
7、11月8日至11日,学校高级评委会进行评审;
8、11月12日至13日,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上报无评审权学科的申报人员材料。
七、注意事项
1、关于《评审表》填写中的个别要求:“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译著)情况”栏,请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译)作、普通期刊发表论文顺序填写,且论文部分只填写本人独著(含第一作者)的,著作部分须在“本人承担部分”标明撰写字数;“任现职以来取得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栏;
所填科研、教学研究项目: 纵向项目:须提交项目立项书、项目分解表、经费到款凭证(附银行进账单)、结题报告等;横向项目:须提交合同书、项目分解表、经费到款凭证(附银行进账单)、结题报告等;本人作为参与人的项目最多填写3项,“国际领先、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鉴定结果必须是结题评审专家结论,否则请填写“其它”或“结题”。
2、收费标准: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0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论文(代表作)鉴定费每人300元。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由参评者个人负责。
3、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029-82334138,技术问题咨询82334358。
另附重要通知: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2012年10月12日印发的陕职改办字[2012]138号文件,今年评职条件方面变化的部分有:
1.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凡是认定为突击发表的文章将不予认可;
2.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将不予认可;
3.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的课题,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4.陕西教育高教版所发文章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只认定1篇为核心期刊,其余为普通刊物;
5.根据权威机构核心期刊版本目录更新,省教育厅重新核定了核心期刊目录,今年将在职称评审中使用。
校 职 改 办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