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学校本学年暑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从7月9日至8月26日放假,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8月25、26日返校报到注册。
2.教职工从7月11日至8月22日放假,8月23日上班.
二、关于假期工作的有关要求
1、假期内学校用印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1:30,加盖“长安大学”公章、法人印章和“长安大学合同专用章”;每周二、四上午9:30-11:30,专门加盖“长安大学合同专用章”。周六、周日正常休息。用印地点为:校本部北院教学区学术交流中心一层校办秘书科。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以免影响工作。
2、开学后各单位要将教工(8月23日前)、学生(8月27日前)返校情况分别报人事处和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