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为了推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促使各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更好的发挥其在教学工作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我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希望以此为契机对我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立项、教改项目做一个全面的梳理。
具体安排如下:
1、 检查范围
请查看学校信息网“关于召开“质量工程” 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启动会议的通知”以及附件一“长安大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期检查方案”的相关内容,除了方案中罗列的6项检查内容以外,还包括教材立项、教改项目等建设立项。
2、 检查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我校关于6项检查项目的管理办法(见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中规章制度中有各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认真审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情况。
3、 时间安排:
外国语学院
201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