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0】105号)精神,我校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申报工作和材料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1、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专业学科暂定为20个:(1)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工程(2)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3)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车辆工程(4)信息科学与技术(5)电子与控制(6)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企业管理(7)机械工程(8)材料科学与工程(9)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10)结构工程(11)物理、力学(12)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13)地质学、地质资源(14)数学学科(15)政治学(16)文学(17)外语学科(18)体育学科(19)建筑学(20)化学工程与技术
2、依据我校工程实验系列拟评审专业学科,对工程实验系列申报学科暂定为6个:(1)路桥类(2)机械类(3)电子与信息类(4)建筑与环境类(5)地学类(6)基础类。
3、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学科为3个:(1)理科(2)文科(3)综合学科。
4、其他小系列申报学科依据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准备及上报要求
我校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材料上报按以下要求办理:
1、教师系列:采用电子版(网上申报)与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填报。
(1)电子版按以下步骤填报:
登陆网址、账号及密码:参加2010年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请登录http://202.117.64.41:8080/rsgl/grsb 网址填写相关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个人六位数工资号(如007151),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数。
填报要求:登录系统后,依据“填报说明”,分别完成“申报人信息”、“申报表填写”、“报表生成”、“确认提交”等菜单栏目的内容填写与提交工作。填写中应先制作并提交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a)各类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免试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免试证明、教学优秀成果奖证书、科研成果奖证书、荣誉奖证书等。
(b)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核心期刊论文:须扫描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及论文全文,如被检索的须扫描检索证明。[论文可在图书馆中外文数据库下载;若没有,可扫描原件后附上]
(c)公开发表的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论文:扫描格式参照(b)
(d)著作、教材:扫描封面、出版页、前言或后记、目录等。[著作可在图书馆“读秀百万图书”下载;若没有,可扫描原件后附上]
附件材料的制作请参考网络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2)纸质版需提交以下材料:
(a)《评审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打印, 待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核定,学院签署意见后再打印提交一式三份,用8K纸双面套印装订成16K纸张,表内组织意见必须为手写体,各部门的审查公章必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申报简表》(一式一份,网上自动生成打印,A3纸张)、《科研工作量计算表》(一式一份,共4个登记表,分“科技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知识产权”)、《长安大学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b)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毕业证书、第一学位和最终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申请表、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申请表、有支撑作用的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可只提供复印件。
(c)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教授3篇;副教授2篇),原件装一袋(用于校外送审),复印件再装一袋(用于校内送审),共两袋,注明原件袋和复印件袋。
(d)核心期刊论文或检索论文(第一作者)及著作或教材(原件),要求在期刊目录或前言后记中用颜色笔标出本人撰写论文或章节,并在相应页码处将纸张折叠,便于审核人查阅。
(e)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论文(原件)。
(f)其他教学、科研成果。教学和科研项目立项书(合同书)、科研经费本、结题报告及资金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等。
(g)非第一作者论文(原件,备科技处计算科研工作量审核)
《科研工作量计算表》(共4个登记表,分“科技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知识产权”)由申报人从科技处网站下载填写。《长安大学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2010年职称评审下载”区下载,填写一律采用计算机处理。
2、非教师系列:仍采用原先纸质版上报。材料准备及要求请参考教师系列纸质版有关规定,其中《评审表》和《评审简表》需填写相应申报系列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2010年职称评审下载”区下载),申报高职人员要求提供3篇代表作,中职人员2篇代表作。
三、时间安排
1、9月29日,布置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
2、9月30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布置职称工作,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评审表》(教师系列网上填报生成打印;非教师系列纸质填报)、《申报简表》(教师系列网上自动生成打印;非教师系列纸质填报)、《科研工作量计算表》、《长安大学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考核登记表》后,向所在单位上报个人申报材料。同时,各单位统一收取职称评审申报人须交纳的相关费用,并将本单位《2010年度拟评审职称人员名单一览表》(表样见附件)报人事处(专职辅导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者的申报材料报学工部);
3、10月11日至15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场确认),送审代表作;
4、10月18日至23日,校职改领导小组依据岗位设置情况下达岗位晋升数;各单位推荐晋升人员并填写推荐意见(教师系列须完成网上录入与提交);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部、实管处等单位对推荐晋升人员的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核;申报人提交在相应表格栏内加盖公章后的最终《评审表》一式三份;
5、10月24日,各单位公开展览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材料;
6、10月25日至10月27日,学校学科评议组开会进行评议;
7、10月28日至10月30日,学校高级评委会进行评审;
8、10月31日至11月3日,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上报无评审权学科的申报人员材料。
四、几点说明
1、关于“核心期刊”论文的认定:今年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等5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代表作(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申报副教授须提交2篇)仍使用由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进行确认。对于校内有评审权的学科,《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可作为核心期刊认定,但在一次申报中最多只能认定2篇。
2、关于成果的认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特殊说明除外)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3、关于《评审表》录入中的个别要求:“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译著)情况”栏,请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译)作、普通期刊发表论文顺序填写,且论文部分只填写本人独著(含第一作者)的,著作部分须在“本人承担部分”标明撰写字数;“任现职以来取得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栏,所填科研、教学研究项目必须提供对应的立项文件、到款经费证明、结题文件,本人作为参与人的项目最多填写3项,“国际领先、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鉴定结果必须是结题评审专家结论,否则请填写“其它”或“结题”。
4、关于科研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参加人需提供证明要求: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的该项目除负责人以外的全部参加人所分配的经费额证明(总费用在项目合同经费额的50%以内,须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并作为其余参加人今后晋职或考核的依据。
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10年9月30日12:00—2010年10月10日24:00,截止日期到后,学校将不再受理教师个人网上申报,希望申报人抓紧时间填写,确保按时完成个人网上申报工作。
6、收费标准: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0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论文(代表作)鉴定费每人300元。评审费及论文鉴定费由参评者个人负责。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三年之内不允许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8、本通知解释权在人事处。如有各种疑问,请向人事处师资科、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教师系列82334138,13991210339;非教师系列82334137,13630232369。
人 事 处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