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研究,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能力和水平,决定设立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分为:(1)高校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项目;(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上述类别(1)、(3)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3)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要求课题论证重在针对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二、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1、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0.5万元;3、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三、申报条件1、申请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3、承担历年校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题者。四、结题要求(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予以结题: 1、结题成果要求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并标注“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 2、项目负责人须申报下一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3、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五、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成果要求申报成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综合体现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基本理论、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并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