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和对我校历年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清理的通知 【更新】
各院系:
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是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共享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促进教授上讲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一批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也是高等学校教学评估、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和特色专业评选的一个重要考察指标。为了使我校的精品课程数量和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学校决定进行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对我校历年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清理工作。
一、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1.申报的条件
1)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已在高等学校(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有关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同时,为评价主讲教师个人的授课效果,还需在网上提供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2)《长安大学“十一五”精品课程规划选题》的通知”(长大教〔2006〕281号)文件确定各个单位申报的课程优先考虑。
2.申报方式
1)请各单位于12月25前将“2009年长安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一) 和“2009年长安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二)(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e-mail:jxyjke@chd.edu.cn)。每个教学单位限申请1~2门。
2)网上申请
打开“长安大学”网页→教务处→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申报与制作网站→课程申请→填写申请信息。
申报课程根据“申请结果”确定下一步工作,如果“批准”即点击“帮助”进行上传材料。
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根据“精品课程信息中心2006”(http://202.117.64.98/EC/Root/default.asp)“最新通知”中的“精品课程软件问题咨询联系方式”进行联系。
材料上传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工程文件”和“密码”,以备将来对网站进行维护。
在课程申报批准以后,如果该课程不使用“精品课程信息中心2006”软件,请及时向教务处提供该门课程的网址,便于评审。
3.评审依据
1)材料要求
网站上传材料见“长安大学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清单”(附件三),清单共分为一级菜单8项和二级菜单29项,其中一级菜单中“申报书、负责人介绍、教学队伍、课程描述、课程网站、课程特色和教学录像”7项要求必须全部上网。
“网络课程”部分在校级精品课程评审时,不是必备条件,但条件成熟时,应及时补充上去,因为它是显示具有“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和一流的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2)标准要求
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依据是“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2007)”(附件四)
4.评审时间
2010年3月8日~12日
5.经费
本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经费从学校拨付给各单位的质量工程启动经费中列支。
二、对我校历年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清理
从2003年以来,我校先后建设了97门校级精品课程。6年来,精品课程对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辐射作用,但个别精品课程的网上建设与维护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加强精品课程在我校教学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对历年校级精品课程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校级精品课程取消其“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取消其“校级精品课程”称号范围是:
1.网页无法打开的;
2.网上资料不完整的;(根据“长安大学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清单”)
3.课程网站长期不维护和更新的;
4.课程负责人已经离开教学单位的。(本单位在教务处备案可更换负责人)
检查时间是2010年3月15日~19日。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