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腾空房房款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23:22 | 作者: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 阅读人数:193
我校腾空房最终房款结算的计算工作已经完成,教职工已点房应交房款(含维修基金)扣除已点房预交房款、原住房购房款(含原住房维修基金)后,有536人应补交房款,252人应退房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腾空房最终房款结算只进行一次,无论住户是否领到所选房钥匙,都必须在本次结算中一次结清房款,学校不再另行组织结算,希望参加腾空房调配的住户能够按本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结算。
2、已领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因腾空房调配后住房面积发生变化而重新计算住房补贴,应退、应补发的补贴在本次房款结算中折算。
3、补交房款时间:
2009年11月5日:
上午8:30~12:00,长安路住宅区腾空房补交房款人员表1~147名
下午1:30~5:00,长安路住宅区腾空房补交房款人员表148~287名
2009年11月6日:
上午8:30~12:00,育才路住宅区腾空房补交房款人员
下午1:30~5:00,崇业路住宅区腾空房补交房款人员
补交房款地点:后勤集团会议室(校本部北院)。
4、退房款登记时间:2009年11月9日:
上午8:30~12:00,长安路住宅区腾空房退房款人员表1~125名
下午1:30~5:00,剩余长安路住宅区腾空房退房款人员和育才路、崇业路住宅区腾空房退房款人员
特别说明:11月9日只办理退房款登记手续,请需要退房款的老师带已交过房款的收据,并记好房主本人的交通银行卡号。待所有材料整理完毕,计财处将把应退房款打到相关老师银行卡上。
退房款登记地点:后勤集团会议室(校本部北院)。
5、因本次房款已结算到角、分,请各位老师尽可能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补交房款,确需缴纳现金者,请自备零钱。
6、关于本次补交房款收据的说明:本次交款与历年房款结算不同,计财处将不再收回老师手中预交房款收据、保证金收据、原房款收据,只就补交部分开收据。
7、关于退房款收据的说明:本次需退款的老师手中的预交房款收据、保证金收据亦不再收回,但需携带第4条要求的手续确认退款金额。
以上内容请各单位公文管理员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并请广大教职工互相转告。
长安大学房改与房产办公室
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