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9日 10:55 | 作者:人事处师资科 | 阅读人数:64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号)文相关精神,现就我校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各学院(系)党政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必要性,要亲自抓职称评审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申报人员学术道德建设的自律教育,严禁本单位出现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等现象的出现。
2、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三年内不能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校 职 改 办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