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十一”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10月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10月9日(星期五)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教职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教师、学生上课时间按教务处有关要求执行;渭水校区作息时间按照渭水校区管委会办公室通知执行。
三、后勤集团、校办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假。
四、“十一”放假后的班车运行时间,由渭水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