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通知 【更新】
关于申报200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通知 【更新】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1日 16:41 | 作者:教务处综合科 | 阅读人数:49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09]3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省级教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型
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与类型详见陕教高[2009]32号文件(网址:http://sxgj.xanet.edu.cn/)。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研究项目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与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项目参与人员限5人(含主持人);校际间联合申报限10人;
2.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3.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鼓励多校、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
4.重点项目的立项还需符合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要求;
5.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立项。
6.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截止时间
1.校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鼓励2008年已立项的校级研究项目和2009年准备立项的校级研究项目积极申报。
2.申请者需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一式一份,于 9 月 23 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