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我校在职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开始进行。
按照学校安排,长安大学在职职工均可填写《长安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申请表》申请住房补贴。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省部级及相应职称人员162平方米;地厅级及相应职称人员119平方米;县处级及相应职称人员97平方米;科级以下(含科级)及相应职称人员76平方米。本次住房补贴发放范围是:夫妻双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或租住公有住房的我校在职职工;已按房改政策购买或租住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我校在职职工。
教职工可登陆学校办公网或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长安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申请表》,也可以到校房改办领取申请表。领表时间为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8日,交表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
教职工在填写申请表前,应认真阅读填表须知,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单位公文管理员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并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
房改与房产办公室
计 划 财 务 处
人 事 处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