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人司[2009]17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第九批驻外后备干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任岗位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后备干部人选。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和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语言与专业要求: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俄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和瑞典语等语种专业人选;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语语种专业人选,要求是外事干部;
③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要求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语种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中共党员、有行政(包括驻外)工作经验等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50周岁。
三、选拔程序
驻外后备人员的选拔推荐程序是:个人报名、学校初选推荐、外语水平考试、组织考察、人选确定。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驻外后备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可复印使用),所在单位填写“德能勤绩表现情况”、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2、学校初选推荐。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外语水平考试和心理素质与能力测试、组织考察、人选确定程序由教育部人事司组织进行。
四、要求
1、选拔培养驻外后备干部是关系到驻外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请各单位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严格掌握标准,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报名。
2、报名人员于2009年6月10日18:00时前将报名表(打印稿)交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稿发到:zzb@chd.edu.cn。
联系电话:82334032、82334031
附件:驻外后备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人 事 处
2009年5月20日
外国语学院有关教师可根据条件与要求填写报名表,交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韩其冬。电话:8233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