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查安排
各院、部:
根据长大教字[2001]171号文件“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学校从3月9日~4月30日对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本次检查采用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在学院自查。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要依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以保证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
3、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进行抽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情况。
4、教务处负责本次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检查的内容
1、检查师资力量配备
① 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工程师)以上有能力、有经验的教师担任,需要时助教可协助指导;在生产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在指导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可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以上)担任兼职指导教师,并由院领导批准。
② 审核师生比
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我校每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人数不应超过10人。
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
②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题是否结合了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本专业新技术开发,选择了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需要的题目。
③课题是否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以上;
④工科类专业要以设计型题目为主,设计型题目比例不得低于80%;
⑤题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有虚拟题目;
⑥是否坚持一人一题,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保证学生各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3、检查指导教师的资料准备情况
①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及有关指导文件是否编制;
②学生设计的工作计划、分阶段工作要求是否制定;
③对学生阅读的参考文献、收集设计所用的资料是否提出了要求。
4、其它教学环节的准备情况
①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实验条件是否落实;
②毕业设计(论文)的实习工作是否落实。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情况
①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外文文献的阅读和翻译工作是否进行(3000字以上的译文);
②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2000字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开展此次检查有助于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争取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今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教 务 处
二○○九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 唐蔚 电话:82334096、83135038 2009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