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社规字〔2009〕01号通知要求,西安市2009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攻关,进一步繁荣发展西安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为西安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2009年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研究课题按照“务实、对路、管用”的要求着重围绕三个主题:推动科学发展;应对新的经济形势;提升西安文化软实力进行研究。主题分别体现在十四个学科内的课题设计之中。课题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倡导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倡导专家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申请立项的应用研究类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基础理论研究类应在当年12月底完成。
3、课题申报者的资格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具备中级职称者必须由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专职研究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进行申报。初级专业职称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4、申报者必须在《课题公告和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不要求完全一致)。基础研究要具有创新性,应用研究要突出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2009年《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三份)。
2、评审程序为学科组匿名活页初评,大评委会复评学科组提名的课题,并以记名的形式进行投票,提出立项资助课题名单和自筹课题名单,经西安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发布。
3、请各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含单位汇总表)于2009年3月5日之前报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kb_xm@chd.edu.cn(请注明单位及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 电话:82334859
2009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