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下半年人文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安大学科技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08年下半年的人文社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畴
2008年度长安大学教职工信息统计表、2008年(9—12月)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含译著、教材、工具书等)、学术交流及各类获奖情况等。
二、需报送的单位及研究机构
校属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系)
校属研究机构:出版科学研究所、文献资源研究所、教育技术研究所。挂靠在各二级学院的其他校属研究机构,统计工作归口所在学院。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统计报表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科研秘书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一同报送至社科处办公室。
(2)统计工作事关重大,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人文社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2月15日